关于自治区科协开展第十六届宁夏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处(科)室、各分支机构:
为激发原始创新、繁荣学术交流、推动学科进步,促进原创型创新人才成长和科技进步,营造良好学术生态,激励科技工作者投身科研事业,潜心科学研究,把科研成果固化并与同行交流,更好地为宁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自治区科协决定开展第十六届宁夏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论文要求
符合参选范围及要求的论文,须由作者本人提出申请。申报人须为在宁夏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可以申报独立完成的学术论文或合著的学术论文参加推选,合著论文只能以第一作者的名义进行申报。每人最多申报论文两篇。符合申报条件的论文只能在一个学会申报,同一作者(第一作者)的论文只能在一个学会申报。
论文应为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在国内外公出版发行的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的学术论文。
工作总结、考察报告、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申报参选范畴。凡内容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论文;或涉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论文不能申报参选。
二、申报流程
由论文作者按照学科分类,向对应全区学会提交申报资料,各学会负责收集汇总本学科参选论文资料,经初评汇总后报送自治区科协。通过宁夏医学会推选的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者可以同时参加第十一届“宁夏医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具体事宜参阅附件。申报者自行联系论文评选推荐的学会,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科研处审核盖章后,由申报人自行报送至相应学会。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参选论文应由作者本人提出申报,多人合著的论文须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同一篇论文或同一作者(第一作者)只能向一个区级学会申报。
2.论文作者须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宁夏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推选申报表》,并将论文申报表、论文复印件(含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要清晰)、论文相关材料(一等论文申报者需提供SCI、EI杂志收录证明及论文引用率证明、研究成果引用证明、影响因子等相关材料,外文要有较详细的中文摘要)纸质档一式两份和电子档提交至科研处审核盖章,截止日期5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龙 6743502 15809686858
附件:
1.自治区科协文件及论文评选申报材料附件
2.宁夏医学会第十一届“宁夏医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及论文评选申报材料附件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