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新技术新业务
申报工作的通知
总院及分支机构各临床、医技科室:
2021年第一季度新技术新业务现开始申报,现对各科室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的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请各科室认真结合“历年新技术新业务申报并准入项目一览表”(附件1)查新后(也可到医务处查新),于3月5日之前将计划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通过新OA开展申报(详细流程详见附件2),同时在申报界面的“本地文件”中上传“2分钟汇报幻灯片”(附件3)。申报时必须用项目主导科室的主持人工号登录并发起填写(否则在汇总项目时会发生漏项)。
二、申报前,请科室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新技术新业务准入、评审、追踪管理制度》(附件3),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三、在医务处申报并通过准入的新技术新业务,才可正式临床开展并有资格申报参加年度新技术新业务评奖(本年度新技术新业务允许前三个季度申报的项目参加年终评奖,请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四、本季度申报注意事项:
1.按制度要求,今后申报新技术新业务主持人职称条件放宽至具有医院聘任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即可。(手术操作类技术必须与本人取得的授权相适应)
2.核心内容相同的新技术新业务,由医务处论证授权后直接开展,不需再申报新技术新业务。
3.已准入项目的联合开展,由医务处论证授权后直接开展,不需申报新技术新业务。
4.主持人申报项目必须与在医务处备案的第一亚专业方向相符合,否则不予准入。
5.请使用精简后的汇报幻灯模板。
6.第一季度新技术新业务仍先进行线上审核,暂时不需要现场汇报,申报后请大家等待准入结果。
五、继续鼓励尽早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科技查新,为参加年底新技术新业务评奖做好准备。可但不限于通过以下官方途径进行:1.宁夏科技查新检索中心(免费);2.中国科学院兰州文献情报中心甘肃省科技图书馆(付费);3.宁夏医科大学图书馆(电话:6980160,付费)。
六、其余未尽事宜,请咨询医务处。联系人:刘银贤,电话:4526/3676。
附件:
1.历年新技术新业务申报并准入项目一览表(更新日期2021.02.19)
2.新技术新业务的新OA申报流程
3.《新技术新业务准入、评审、追踪管理制度》(最新修订版)、精简幻灯片模板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务处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