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科室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员的通知
总院各(处)科室、各分支机构:
根据自治区卫健委《关于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的通知》(宁继医委办[2020]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我区继续医学教育质量和管理工作效率,自2020年起,将在全区范围内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
系统正式启用后,将全面实现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批准、反馈、执行、学分授予、学分登记、学分审验、电子学分档案建立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全区互联互通,满足医护人员在区内各单位参加继续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随时查询、可计学分的材料随时登记、学分显示随时更新等功能需求。
现根据文件要求,需由各处(科)室上报继续教育管理员1名,由科研处为其分配管理账号,负责科室的信息系统管理工作。上报的管理员请填写附件信息表,并在5月20日(周三) 18:00前发送至邮箱86911490@qq.com。同时请扫描二维码加入管理员微信群,便于沟通答疑。

未按期上报的科室,科研处将无法对其科室成员进行项目管理及学分授予,请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按时上报。
联系人:张力健 联系电话:6744242
科研处
2020年5月18日